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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6月2日,深圳宣佈了中國第一個地方性個人破產條例,溫州法院也於2019年宣佈了中國第一個個人破產案件。 囙此,在司法實踐中,個人破產制度正逐步走向前臺,那麼個人如何才能申請破產呢? 這是我們更關心的問題。 適用於個人破產的法律條件是什麼? 這是否為那些不還錢的債務人提供了一個故意避免償還債務的系統? 今天,讓我們來分享個人如何申請個人破產制度。

1.明確個人債務清算程式的適用條件

債務人無力清償到期債務,債務違約時間超過一年,同時進入執行程式,或者人民法院採取執行措施後,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或者無財產清償全部債務的,本案中:, 可適用個人債務清算程式。 但是,如果被執行人即債務人存在賭博、奢侈消費等壞賬、欺詐或故意避稅、轉移財產逃避清償債務等不誠實行為,此時不能適用債務清算程式。

囙此,第一個條件是債務人確實沒有能力在短期內償還欠款,沒有其他財產償還欠款,並且沒有故意不償還欠款。 在這種情況下,它可以申請個人破產。

2.創建個人債務清算執行轉移連接程式

當債務人未能按時償還貸款的案件移交執行,經法院執行部門執行後,債務人仍無法償還債務時,法院可以審查債務人是否符合執行的有關規定, 是否如實申報個人財產、是否有能力償還債務、是否故意隱瞞財產、故意轉移財產、故意不償還欠款等不誠實行為。 法院審查債務人是否符合破產條件後,可以提起破產訴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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